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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蔬菜價格輪番上漲,而一些地方為了追求GDP和財政收入,不但不增加蔬菜生產投入,還以減免本應投入蔬菜基地建設的基金為優惠條件進行招商引資。國務院公布『國七條』,再提『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有關地方應對照『國七條』要求,加緊改進工作。
從1988年起,我國就提出『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強化政府在蔬菜供應中的責任。一段時間,各地政府投資在大中城市郊區建起了較高標准的蔬菜基地,確保了城市蔬菜的供應。隨著農副產品供應由短缺到充裕,隨著更多人醉心於寬闊馬路、亮麗樓盤,『菜籃子』在一些地方漸漸被市長們所遺忘。比如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老的蔬菜基地被大量征佔。以湖南省為例,近10年來,城市周邊蔬菜專業基地有22萬畝被征用,而新建者寥寥。
蔬菜基地消失的背後,體現出一些地方對蔬菜生產的投入不斷減少。根據國土法、國務院有關『菜籃子』工程意見等政策,在城市建設中被佔用的蔬菜基地要通過征收『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在遠郊建立新基地來實現佔補平衡。可近年來,這筆基金征收十分困難。以湖南為例,全省征收繳率只有10%左右。更有個別城市,有關部門竟以減免這筆基金作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條件!
『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之所以被弱化,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認識上存在偏差、政績觀出現問題。有些地方領導認為蔬菜市場放開了,在全國形成大流通格局,政府就不用去管了;有的地方領導認為搞房地產賺了錢,到哪裡都可以買菜吃。誠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再也不能對蔬菜生產流通大包大攬,但蔬菜是關系到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特殊商品,蔬菜供應是最大的民生之一,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櫃』。
由於缺乏資金投入和政策引導,一些地方對蔬菜價格異常波動幾乎沒有手段進行調控。而農民種植蔬菜的條件很差,基礎設施落後,溝路渠未配套,排灌不利,大棚等設施缺少,難以抵御較大的自然災害,生產上主要還是『靠天吃飯』。從長遠看,這些因素都影響著我國蔬菜的安全供應。
近期,國務院公布『國七條』,時隔多年再提『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以解決農民『賣菜難』、市民『買菜貴』問題。要落實國務院『國七條』,關鍵是各地政府堅持科學發展、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承擔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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