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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昨日,記者從沈陽警方獲悉,根據沈陽市公安局公民提供信息協助破獲案件抓獲逃犯獎勵細則規定,凡市民舉報本市大三環繞城高速公路以內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獎勵舉報人100元人民幣,將當即兌現。
據介紹,《沈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45號)規定:『本市大三環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此區域為限放區),除每年農歷臘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和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慶典活動、重要節日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獎勵舉報人的具體程序為:在限放區域內,市民發現在結婚、開業、樓盤封頂及其它活動中,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即可撥打『110』或直接撥打所在地派出所電話進行舉報。派出所接警後,經查證屬實的,將及時與舉報人取得聯系,當即兌現舉報獎勵。對於多人舉報同一違法燃放行為的,以舉報時間先後為准,獎勵首位舉報者。同時,警方承諾,將為舉報人嚴格保密個人信息。沈陽警方提示市民朋友,應摒棄慶祝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舊傳統,提倡文明守法的新風尚。記者高華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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