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浙江在線10月04日訊
張先生要到拘留所裡度國慶長假了。因為醉酒駕駛,昨天,張先生受到了警方行政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罰款2000元、記12分的嚴厲處罰。
說起來,張先生是自己撞到交警『槍口』上的。前天晚上9點40分左右,寧波市鄞州交警大隊櫟社中隊的李警官正在古林鎮薛家南路處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廂式小貨車突然朝他衝來。
李警官一個跨步跳開纔避免了意外,他責令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駕駛員酒精測試濃度顯示為31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駕駛員就是張先生,是鄞州區古林鎮車塘村人。當晚,張先生與單位同事一起聚餐,多喝了兩杯。隨後,有人打電話叫他到原單位拿工資。張先生抱僥幸心理開車去高橋,誰知路經薛家南路附近,為了避讓一輛電瓶車,差點就撞上了李警官,結果自投羅網。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