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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王先生與高女士離婚後,仍居住在同一套住房中,並劃分了生活區域。因高女士擅自在公共領域的客廳壘起了隔斷牆,被王先生訴至法院。記者昨天獲悉,豐臺法院一審判決高女士拆除隔斷牆。
王先生訴稱,2007年8月,他與高女士經法院判決離婚,並確定兩人現住房中的大臥室由他居住,小臥室由高女士居住,廚房、衛生間、客廳、陽臺由雙方共同使用。今年4月,高女士為了自己的生活便利,擅自在客廳之間壘起了隔斷牆,給他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王先生認為,高女士應該將隔斷牆拆除,恢復客廳原狀。高女士辯稱,隔斷牆在當年結婚的時候就有了,她只是恢復,並未侵佔王先生的地方。
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客廳經法院判決確認應由雙方共同使用,高女士自行建隔斷牆影響王先生對客廳的使用,其應將隔斷牆拆除。 (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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