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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懷疑妻子有外遇,昌平區的陳桂喜手持菜刀瘋狂砍向妻子,致其重傷。記者今天獲悉,昌平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桂喜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陳桂喜對檢方的指控無異議,自願認罪。他在庭審中多次哽咽著說道:『我對不起我媳婦……』辯護人認為陳桂喜系犯罪未遂,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從考慮婚姻家庭關系出發,請求法庭對他從輕處罰。
昌平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4月10日14時許,46歲的陳桂喜因無端懷疑妻子邢某有外遇,而與其發生口角,後持菜刀對邢的頭部、頸部等處亂砍,致邢鼻軟骨斷裂、頭部多處開放傷口、頸部開放傷口、多發顱骨骨折等20餘處嚴重損傷。經法醫鑒定,邢某本次損傷已構成重傷。陳桂喜於當日投案。
昌平法院認為,陳桂喜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陳桂喜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自動投案,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宣判後,陳桂喜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通訊員張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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