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訊懷疑在加油站工作的妻子有外遇,趙某酒後拿著打火機就來到加油站,揚言要『炸個響』。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趙某還在加油站裡撥打110,說自己是危險人物。對於趙某來說,這可能就是一次耍酒瘋,但對司法機關來說趙某的行為有可能危害到大家的安全。
近日,嶗山法院一審判決,趙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許芳葉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