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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消費者王先生向本報反映,“十一”期間他購買的一塊和田玉被檢驗部門鑑定爲大理岩,因商家在飾品名稱上的含糊其辭,維權過程中困難重重。
“十一”期間王先生到外地遊玩,一珠寶店服務員推銷店內的和田玉,因出示的證書上明確標註爲“玉石”,花數千元購買了一塊。但回津後到檢測中心檢測,發現這塊“和田玉”其實是大理岩,實際價格也就幾元錢。但鑑定專家表示,因爲大理岩的確是玉石的一種,所以商家給出的“玉石”證書並沒有錯。由於購買憑證上也沒有標明該玉石是和田玉,因此王先生的維權之路困難重重。
昨日,記者在市質監局金寶飾品監督檢驗中心瞭解到,商家在飾品名稱上設陷阱並不少見。例如“950鉑戒指”在證書上被標註成“950戒指”,“紅寶石戒指”被標註成“寶石戒指”,“祖母綠”被標註成“綠色寶石”等,這些含糊其辭的標註都會給商家的欺騙行爲提供可乘之機。
市質監局金寶飾品監督檢驗中心表示,因爲人工處理寶石、合成寶石等在學術上也屬於“珠寶”、“玉器”的大範圍,很容易讓消費者上當,並給以後的維權帶來困難。(記者宋雪飛通訊員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