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征用個人財產』最怕的是被用在強拆上。因此,對於『必要時可征用個人財產』和『突發事件』都要進一步的細化,並且事先征求公民的意見,要有民意的充分表達程序。『可征用個人財產』為何讓我們如此心懷戒備?真的是我們多慮了嗎?
郭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