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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材裡『匯編』他人的文章卻不署名,這是剽竊還是合法的使用?國慶期間,《收獲》雜志社副編審葉開在其個人博客上炮轟上海小學語文課本惡意篡改和剽竊他人文章,言論一出,即刻引起網友的幾百條跟帖———小學語文教材選用文章的問題再次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質疑:『垃圾教材』危害勝過三聚氰胺奶粉?
在國慶期間,葉開在博客上先後寫了《上海小學語文教材惡意篡改安徒生童話》、《上海小學語文教材剽竊篡改作家王安憶的文章》兩篇文章來炮轟語文教材的詬病。記者了解到,在此之前,葉開曾撰寫了《小學語文讓我感到絕望》等20多篇網絡文章指責小學語文教材存在篡改、剽竊、不尊重原文作者等問題。
葉開指出,上海小學語文四年級第二冊,四十四篇課文,只有第一篇《燕子》署作者名,其餘全無作者。第二篇《小溪流的歌》剽竊兒童文學老作家嚴文井,第三篇《筍芽兒》篡改浙江作者倪樹根……
葉開認為:小學語文教材裡大量出現的剽竊和篡改的劣質課文,比三聚氰胺奶粉還要危害深遠。因為這是從小孩的課本開始的作假,山寨大國的根源就在這裡。教材作假,而且大量作假。還包括公開課作假,評估作假,小孩子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忙著作假,他們長大了會怎麼樣?
說法:改編文章是為了便於孩子接受?
網友『劉堯醉翁』認為,語文課本裡只要注明改編就好,不必大驚小怪,孩子的智商還是平庸的多,改編後小學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該網友還認為,成人不要把孩子看作是自己,而且大人都不一定能完全讀懂安徒生的童話,況且是孩子。
署名『gogologe』的網友指出,語文教材的編寫,適切性和科學性是非常重要的,教材的容量要與課時相符。小學語文一節課為35分鍾,幾千字的文章顯然是難以進行教學的;教材編寫要與學生的心理、年齡特征相符,有些文章有大量的背景內容,與學生的心理、年齡,包括認知水平不符合,所以必須作一定的刪減、改編處理。
一位學生家長認為,小學語文教學的內涵正在被拓展,所以一些跟不上時代的內容或一些不符合現代語言表述習慣的語句被刪改也屬正常。
記者粗略統計發現,有50%的網友都認可這一觀點,即對教材的思考,必須站在兒童的位置上深思熟慮,不能用成人的思考代替兒童的思考,不能用成人的認知水平代替兒童的認知水平。
爭議:教材匯編他人作品要不要署名?
至於這些改編的文章大都沒有署名的情況,廣東省小學教育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黎民安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語文教學的重點是讓學生學習文章的精髓———或學會遣詞造句或領悟一定的道理。黎民安也指出,不署名可以,但應盡可能地知會文章作者本人。廣州的一位小學老師也表示,如果全部改編文章都要署名的話,自己將疲於應付如何回答學生對於文章作者的好奇———這些普通的作者很難掌握背景,有的甚至不排除鋃鐺入獄的可能。
記者也在廣州街頭隨機采訪了一些小學生,他們中的80%都表示並不關心所學課本裡的文章是誰寫的,有15%的學生覺得無所謂,僅有5%的學生覺得應該了解一下所學文章的作者背景。
記者了解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但要支付報酬。
葉開則認為,教材編寫者沒有權力打著教材編寫的『崇高』旗幟,隨意不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僅不署原作者名,而且可以肆意篡改,加入一些低劣的詞語來掩蓋原作者文章出處,這種行為就等同於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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