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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離不開房屋拆遷的環節,拆房子如不科學施工,也會發生險情。為確保房屋拆遷過程安全,近日本市出臺了一系列舉措,嚴禁施工企業無證承攬房屋拆除工程。遇有大風天氣或雷雨、冰雹、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拆除作業。如有野蠻施工行為的,要堅決停工、限期整改。
日前,市國土房管局向相關單位下發了《關於加強房屋拆除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屋拆遷單位應當委托具有安全資格證書,且具有『爆破與拆除工程』資質或『房屋建築工程施工』資質的企業實施房屋拆除工作,嚴禁施工企業無證承攬房屋拆除工程。拆房前,房屋拆遷單位要與施工企業簽訂《拆除房屋合同》和《安全施工責任書》。
為保障周邊人員及設施的安全,拆房現場實行先圍擋後拆房的作業方式,拆房范圍的四周應設置高度不低於2.5米的實體圍擋。對超出規劃圍擋范圍的房屋,可采取高度不低於2米的金屬定型材板進行臨時圍擋,房屋拆除後,再設置正式圍擋。房屋拆遷單位在拆房前應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交底,詳細介紹拆除區域內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及隱蔽工程分布情況。拆房單位應根據不同拆除方法劃定危險區域,做好警戒標志,並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拆除臨街房屋的,必要時要搭建防護棚。
拆除房屋作業一般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立體交叉作業。拆房時,應先拆非承重結構,後拆承重結構,拆除構件或結構時,應防止相鄰部分發生坍塌,局部拆除時,對保留部分應采取加固措施。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時,應設置垂直運輸設備或溜放槽,拆除物禁止向下拋擲。
天氣不好時,拆除房屋會出現各種險情,而且工程揚塵更容易破壞周圍的空氣。根據規定,房屋拆遷工程中遇有大風天氣或雷雨、冰雹、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拆除房屋作業區域內要有噴淋、灑水、壓塵等設備,工程廢土及時清運,不得在現場堆放。運土車輛要采取邊噴水邊裝運的方法,做好苫蓋。
為確保安全,主管部門將加強對房屋拆除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對有野蠻施工行為的,要堅決停工、限期整改。情節惡劣造成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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