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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觀點
110度和140度劃分較科學
電力專家分析認為,110度和140度的分界點定位比較科學,低收入人群的月用電量基本都在110度以下,這樣對他們的支出基本沒有影響;而電器較多的高質量生活人群,月用電量基本都要超出140度,屆時這部分人群將是增加月電費支出的主要對象。從實際情況看,如果這樣實施階梯電價,一方面照顧了低收入人群,另一方面也解決了低電價時代與經濟發展不相符的一個中國特有的局面和現狀。
該專家表示,去年階梯水價有進展,今年北京發布了熱計量政策,在水熱等公共資源開始實施階梯制,此次電價階梯制度是大勢所趨,實行階梯制度,更有利於倡導多用多付費、少用少付費的概念。
小康家庭應屬電價第二檔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張粒子認為,北京作為中國較發達的城市之一,居民生活水平普遍較高。國際上實行階梯電價的國家有一個特點,就是越發達國家第一檔用電量越高,北京第一檔用電量也應略高一些。她表示,階梯電價的第一檔目的是要保證低收入群體用得起電,電費不會給其生活造成負擔,像溫飽無懮的小康家庭,都應該在第二檔,即電費與供電成本相符。她說,雖然我們可能為此每個月多交幾元或十幾元的電費,但對於小康家庭並不會造成負擔,國家也不用再補貼了。實行階梯電價並不是要增加老百姓負擔,而是要傳遞一個信號,讓大家對能源緊缺有認識,在平時生活中注意節約。
居民階梯電價不會刺激通脹
張粒子說,我國居民用電佔整個用電比例較低,像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區佔比為20%-30%,普通城市僅為10%左右。實施階梯用電不會使資源產品連鎖漲價,也不會刺激通脹。
為何此次未制定峰谷電價政策?張粒子說,階梯電價要保證公平,讓居民有節能意識;峰谷電價要引導用戶合理用電,不等於節電,但能起到間接節能作用,這與我國大部分地區采用燃煤發電有關,低谷時多發電可讓發電機組效率更高。
根據這兩個方案,如果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總體來說,70%到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難家庭的電費支出將保持基本穩定,不會發生改變。只是用電量超過了國家規定的起步用電量,它纔會有一個遞增。
算賬每月300度電或多掏23元
家庭月用電量為90度,按方案一,每月電費支出不受影響;按方案二,則每月電費支出增加9毛錢。
家庭月用電量為150度,按方案一,每月電費支出增加2元;按方案二,每月電費支出增加1.9元。
家庭月用電量為300度,按方案一,每月電費支出增加23元錢。按方案二,每月電費支出增加13.9元。
可以看出,實行階梯電價後,用電量在第一檔電量以內的居民用戶電費支出基本不變;用電量超過第一檔的用戶,用電量越少,增加電費越少,用電量越多,增加電費越多。
釋疑電量分檔以覆蓋率為依據
第一檔用電量如何確定是階梯電價的核心問題。據介紹,電量分檔有三種可選方法:如根據統計部門統計的戶均用電量,這是各地城鄉居民家庭的平均用電量,數額較低;如按基本家用電器用電量,在家用電器范圍、使用時間等方面很難取得統一意見。比較而言,按覆蓋一定比例的居民數量確定各檔電量標准,即按滿足一定比例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來確定各檔電量上限能夠解決各地用電量差距較大的矛盾,保證相對公平。
據統計,2009年全國戶均用電情況為,110度可滿足70%家庭用電需要;140度可滿足80%家庭用電需要;210度可滿足90%家庭用電需要;270度可滿足95%家庭用電需要。
-意義
實施階梯電價居民補貼公平
我國為何實行階梯電價,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能源緊缺和環境污染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矛盾。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是許多能源緊缺國家為應對能源價格高漲、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我國全面實行居民階梯電價,主要是考慮建立三個方面的機制:一是合理的電價機制。居民用電位於電網供電最終端,電壓等級最低,供電成本最高。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我國居民用電價格低於工業電價,導致各類用戶之間交叉補貼。實行階梯電價,有利於改善我國電價結構,促進其逐步趨於合理。二是公平負擔的用電機制。居民電價低於供電成本,造成用電越多的居民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用電量越少的居民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少。通過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可以考慮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證大多數居民電價保持基本穩定,又能促使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多負擔電費,建立合理的公平負擔機制。三是促進節能減排的機制。通過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可以充分發揮價格杠杆的作用,引導用戶特別是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調整用電行為,促進合理、節約用電,從而有利於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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