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定,農村宴席的食品加工場所要保持清潔衛生,遠離禽畜圈捨、開放式廁所、垃圾堆和其他污染源,要有有效的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排污及存放廢棄物等的設施。
《辦法》還明確規定,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辦法》建議農村宴席舉辦者不要提供野生菇類、涼拌菜、生食水產品等食品。要求每餐、每樣食品留足100克,分別放置冰箱內冷藏保留48小時以備查。(記者葉仕欣通訊員王宗強餘弢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