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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僅僅因為一次無零錢沒有施捨,乞丐居然強討,進屋後要改成明搶了,幸虧警察路過趕走了『霸王』乞丐。『這哪兒是討錢呀?分明是要搶錢?』說到這事兒,高女士有些激動。高女士家住葫蘆島市,5年前下崗後,在連山區站前街附近開了家美容院。該小區裡總有一名衣衫襤褸、60歲左右的討飯男子。每次到高女士家的美容院討要時,心地善良的高女士總是將剩下的飲料瓶或者是零錢給他。
昨日中午12時許,這個乞丐又來到高女士開的美容院門前,問她有沒有喝剩下的飲料瓶,高女士回答說沒有,同時翻了翻衣兜,也沒有找到一元的硬幣和小額的紙幣:『今天零錢也沒了,改天再給你吧!你再到別人家去看看!』高女士邊說邊往屋裡走。
乞丐伸手等了一會兒,見沒有什麼結果,就有些不太高興。高女士怎麼也想不到,對於自己剛纔說的話,乞丐根本沒有理會,突然走上臺階,徑直奔向了屋內。
感到身後好像有腳步聲,高女士猛一回頭,倆人差點撞到一起。高女士感到非常意外,稍微鎮定了一下,她突然對乞丐大喊:『你想乾什麼?快點給我出去!再不出去我就報警了……』聽到高女士的憤怒吶喊,乞丐小聲嘀咕著:『你家對面的那個洗衣店還給了我5毛錢呢?到你這兒卻啥都沒有,我今天還餓著呢……』
此時葫蘆島市交警巡防二大隊站前中隊值班民警於世龍從門前路過,於世龍了解到情況後,對這個乞丐進行了批評勸說,同時從自己兜裡掏出一元錢說:『向別人討要你也得看人家願意不願意,人家不願意給你就應該走人,要是強行討要那不是違法了嗎? 』(駐葫蘆島記者馮玉興)
小編點評向別人伸手要錢,人家給了,那是人家的善心,不給,那是人家的本分。何況人家平時總給,一次沒有零錢,行乞者就不滿意了,對以前的施捨不但沒有感恩,對僅一次的沒有施捨反而有怨,這哪是乞討呀?!(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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