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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管線老化、房屋破損、環境髒亂差、沒有物業管理,老舊小區面臨一堆問題。如何改善住在這裡的人們的生活環境?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通過了《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其中單獨用一章的篇幅對『舊住宅區物業管理』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明確,2000年6月底以前交付使用、房屋產權單位或者售房單位因客觀原因無法履行房屋修繕責任的住宅區,被稱為『舊住宅區』。對於老舊小區的供水、供氣、供熱、排水等配套設施設備的維修改造問題,由政府擔起責任。條例規定,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舊住宅區綜合改造和管理的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舊住宅區的綜合改造。按照沈陽市的規劃,將在三年內完成對1502座老舊小區的改造。
條例規定,舊住宅區在進行綜合改造後,應當推行專業化物業服務,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提供房屋及配套設施維護、衛生保潔、綠化養護等基本的物業服務,合理收取物業服務費用。暫時不具備引入專業物業服務條件的,業主應當在居民委員會的指導下,實行住宅區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費用。
維修資金可以『緊急啟用』。條例規定,業主大會成立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市房產主管部門代管,並在商業銀行開立專戶。業主大會成立後,決定自行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專戶,並接受市房產主管部門監督。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並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程序作出詳細規定。
條例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嚴重影響房屋住用等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共用部分進行維修、更新、改造。具體辦法授權市房產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記者謝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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