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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現場(攝影:孟東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決定》將於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日前,為做好修改後的國家賠償法施行的准備工作,同時為最高法院制定相關司法解釋提供實踐素材,最高法院賠償辦確定天津為調研試點,並於近日在我院召開了公安、檢查、司法以及法院四部門參加的國家賠償工作座談會。最高法院賠償辦孫際泉主任以及司法解釋起草人何君博士到會聽取各部門意見,並對天津法院的國家賠償工作進行了充分肯定。各部門對近年來國家賠償確認、國家賠償案件受理情況、案件類型、處理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解決思路以及對新修訂的國家賠償法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亟待規范之處進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據悉,最高法院將於近日出臺關於賠償案件審理程序以及關於新舊賠償法銜接問題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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