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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小劉介紹,近日,他在塘沽興港橋被另一輛車追了尾。因為正值上班高峰期,兩位車主在檢查後發現車刮蹭得並不嚴重,就沒有在橋上等交警和保險公司的人來確認現場。兩天後,小劉給保險公司打電話要求賠付,對方稱正常途徑無法辦理理賠,但可以找專人進行現場還原。『保險公司介紹的人剛跟我見面就要求把車再撞一次,說這樣再進行現場取證就可以走賠付程序了。哪有故意撞車的保險公司?』小劉意識到自己遇到了『職業詐保人』,於是拒絕了對方的撞車要求。
保險公司:『還原現場』能雙贏經過多方聯系,記者找到了在塘沽從事此行業多年的賈先生。賈先生說,不少事故雙方都因嫌確認現場和責任的過程太過繁瑣,一般都會各自離開自行解決,他們就可以幫這些車再找一次『現場』來獲得保險理賠。還有的車稍有刮蹭並不值得報險,車主想修但覺得報修不劃算,他們也可以幫忙把車撞得更嚴重些再來報險。除此之外,車被別人撞了,如果找不到第三方,也是他們可以運作的業務。
這種詐騙行為會讓保險公司受損,但保險公司怎麼會允許自己的員工這麼做呢?賈先生對記者說,一輛5萬左右的汽車,保險費一年是4000多元。如果出現小刮蹭,噴漆最多需要幾百塊,就算換保險杠也就1000元左右,所以這種小事故保險公司最多賠1000元,但卻使保險公司能在激烈市場份額競爭下留住客戶。其實保險公司連1000元都不會損失,因為如果投保車輛上季度出現事故,在下一年的保險就不會享受30%的優惠,所以這樣算下來,保險公司為客戶『找現場』可謂是『雙贏』。
業內揭秘:吃虧的是車主從表面上看,『找現場』這種做法既滿足了車主的要求,也能讓保險公司在不受損失的情況下留住客戶,但其實受損失的還是車主。杭州道某汽修店的趙師傅告訴記者,因為保險公司都會有汽修方面的『業務伙伴』,『找現場』後,車主只能去這些指定的車廠維修,修車廠會定期向保險公司返點。羊毛出在羊身上,維修時車廠就會在使用材料上降低標准,比如換上一個質量差的保險杠,修理廠就能賺2倍的錢,質量差的車漆價錢也能相差1倍的價錢。這麼看來,吃虧的還是車主。
天津多聞律師事務所的張浩律師說,這種所謂的『找現場』行為已經涉嫌違法,屬於欺詐保險,如果數額較大則能構成刑事犯罪。(實習生吳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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