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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這段文字2007年被莊嚴地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依然有一些特殊人群在就業中遇到了種種阻力和困擾。
安徽安慶的應屆畢業生小吳就是其中的一位。他的理想是做一名教師,經過了筆試面試,卻在體檢時因為『艾滋病檢測呈陽性』被擋在安徽安慶教育局教師招錄的門外,昨晚中央臺記者車麗了撥通小吳的電話。
小吳說,平時休閑時會上網、唱歌,看電影,就是普通青年中平常的一個。
小吳:聚會就和平常人一摸一樣。我愛看大片,也知道《費城故事》,就是激勵人去為權利而戰斗。
可是,就連小吳自己都沒有想到,這部1993年風靡美國的電影會如此真實地映照他今天的生活。雖然同樣是艾滋病患者為爭取自己的就業權利而進行的抗爭。但是,與《費城故事》不同的是,電影的主人公安德魯走上法庭時,已經得到了家人的支持。但是小吳卻是孤身作戰。
記者:父母知道嗎?
小吳:不知道,怕他們擔心。
記者:有兄弟姐妹們?
小吳:有,但是他們也不知道。
記者:有女朋友嗎?
小吳:沒有。
記者:現在單位的人知道嗎?
小吳:他們都不知道。
被拒絕錄用後,經過向公益機構諮詢,小吳說,處於潛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工作能力上與非感染者並無任何不同。他認為,安慶市教育局的做法是對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就業歧視。
萬般無奈的小吳最後一紙訴狀將安慶教育局告上了法庭。這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實施後,中國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業歧視訴訟案,今天(13日)上午9時這起案件將在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法院開審。安徽安慶市教育局以什麼理由把小吳拒之門外?小吳又能否從現行法律中找到維權的依據?
即將站在被告席上的安徽省安慶市教育局最關心的,莫過於這場官司的誰勝誰負。安慶市教育局工作人員說,教育局發布的《公開招聘公告》明確規定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進行,經體檢不合格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而且,教育局考慮更多的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教育局:他們都是孩子,能不能接受老師『艾滋病檢測呈陽性』?
小吳的代理律師之一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李方平,曾代理過『中國基因歧視第一案』等反歧視訴訟案。他說,小吳考的是教師不是公務員,教師招聘按照公務員體檢標准拒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不合法的。
針對教育局和小吳的爭論焦點:教育局作為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的錄用標准,是否合法?法律專家、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中有了明確的規范。
岳屾山:如果事業單位招聘時沒有標准,可以參照其他標准。參照標准中如果有違反法律或與法律法規抵觸的地方,應遵守法律法規。
目前,中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中第十八條規定『艾滋病,不合格』。法律專家岳屾山說,這不能與《就業促進法》向衝突,而且應該更加明確,避免發生誤會。岳屾山:如果國家相關部門確實認為艾滋病毒攜帶者不適宜從事教師職業,或進入公務員行列,應在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層級(做出規定),或由衛生部門對艾滋病毒攜帶者適宜從事的行業做出規定,避免產生糾紛。
然而,剛剛大學畢業卻又被擋在就業門口之外的小吳,站在前途的十字路口上,因為艾滋病攜帶者的身份,他說對未來茫然失措。
小吳:我想過考研,也想過考公務員,可是公務員更不行,體檢更不合適,又要雪上加霜。
不過,小吳的代理律師李方平卻對這場官司充滿希望,他說,根據憲法規定,公民有平等就業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業權。甚至說出有七八成的把握。
李方平:《憲法》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根據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發布,到去年年底,中國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有74萬人。這74萬人有可能已經或將要與小吳面臨同樣的命運。小吳說,希望通過自己的個案來為與自己同樣命運的人搏一把。
小吳:我覺得公務員體檢錄用標准要明確。
專門為消除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於方強說,教師參照公務員的標准本身是不科學的。於方強:還有很多艾滋患者沒有對就業歧視進行起訴,長期受歧視。這起案件有利於推動社會解決艾滋病歧視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金英傑副教授說,要遵照法律法規消除對艾滋病人有關就業的歧視。
金英傑:關於健康歧視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2004年,國務院和人社部聯合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明確反對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沒有對其他傳染病病毒攜帶者做出明確規定。
對於一個農村貧困家庭出身的小吳,經歷了4年大學教育,他最大的理想就是站在講臺上,做一名教師。可是今天的審理結果,令他擔心也期待著。可無論成敗,他都心有餘悸。
小吳:成敗都有一半吧,如果失敗,我都不知道怎麼該怎麼活了。而成功了,那就是我還回不回那個單位上班,我覺得自己不知道該怎麼辦,那樣我的隱私就暴露了。(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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