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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9月26日,國務院致函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蕪湖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定名為蕪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行現行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政策。蕪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成為我省第二家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此次蕪湖高新區昇級為國家級高新區,是繼1991年國家批准設立合肥國家高新區之後,時隔近20年,我省高新區建設的一次歷史性突破。蕪湖高新區的昇級將有利於進一步發揮其載體作用,集聚創新高端資源,加快創新創業體系建設,創新改革體制機制,提昇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培育新興產業,強力推進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促進安徽省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工作的實施,同時也有利於發揮重要節點城市輻射作用,帶動皖江城市帶承接轉移示范區加快發展。
此次國務院批復要求蕪湖國家高新區要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特色鮮明、規模適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學發展,著力自主創新,完善體制機制,努力成為促進技術進步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強大引擎,成為高新技術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平臺,成為搶佔世界高新技術產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
國務院批復還明確了蕪湖高新區的規劃面積、四至范圍,要求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合理、節約、高效利用土地,並對依法用地、加強領導和管理等事宜提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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