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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成公安局協警
五部門50餘人參與變身
改名換姓13年成家結婚
在逃的殺人犯,能不能進行『漂白』,成為一個普通公民?
在山西省沁水縣,一個名叫張曉宇的殺人犯的親身經歷,肯定地回答了這個問題。
『漂白』張曉宇的,是沁水縣公安局辦出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在這張身份證明文件上,他的新名字是謝明峰,出生在沁水縣端氏村,身份證號碼是14052119800828011。
從『黑』的張曉宇到『白』的謝明峰,沁水縣5個部門、50多人共同參與了這出『殺人犯變身記』。
張曉宇是黑龍江省尚志市人,1995年3月,他因殺人潛逃被尚志市公安局列入網上追逃名單,謝明峰這個名字就是他在潛逃期間為自己取的新名。
如果不是在山西省晉城市認識了一個名叫劉芬的女孩,他可能一直就是那張在遼寧辦的假身份證(號碼為210381750106593)上的謝明峰。
1999年,張曉宇用這張身份證與劉芬登記結婚,並在沁水縣公安局刑偵二中隊當上了協勤民警。
10月15日,記者來到沁水縣公安局,希望了解當時招聘協勤的政審情況,遭到拒絕。
根據山西省公安廳《關於對晉城市沁水縣公安局為殺人犯張曉宇非法上戶一事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記者注),謝明峰之所以能在沁水縣公安局任協勤,原因是劉芬的父親劉琦(端氏村供銷合作社原主任)找到時任沁水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宋建新說情。
2001年,謝明峰因喝酒被清退。
調查報告稱,宋建新『在用人方面把關不嚴,致使網上殺人逃犯在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做協警長達一年半之久。』
2008年,沁水縣紀檢委、監察局對宋建新作出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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