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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月,我們公司接連不斷地收到銷售假煙的傳真,白天有,凌晨也有。傳真是為工作服務的,且不說銷售假煙犯不犯法,這樣沒完沒了的發傳真已經嚴重影響我們的正常工作了。』昨日,在和平福安大街一寫字樓工作的孫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隨後,記者與工商部門取得聯系,相關負責人表示,銷售假煙不由工商部門負責。
寫字樓某公司
收到15份銷售傳真
真假香煙價格懸殊
『我們都很疑惑,他們到底是怎麼知道我們公司傳真號的?一個多月了,有好幾家假煙商販紛紛發來傳真,已經影響到我們的正常工作。』孫先生在電話中無奈地說。當記者來到孫先生所在公司時,便看到了孫先生所說的厚厚一沓銷售假煙傳真紙,上面不乏黃鶴樓、南京、紅河道、冬蟲夏草等高檔香煙,價錢均在100元-1000元不等。『我們公司與煙草方面毫無聯系,冷不丁一個月收到15份假煙傳真,實在讓人很費解。』孫先生說。
記者在銷售假煙的傳真中看到:紅河道報價1000元/條,黃鶴樓1916限量版報價800元/條,玉溪(境界)禮品木質條盒報價650元/條,像南京、冬蟲夏草、天子等高檔香煙報價550元/條,而中華、小熊貓等香煙稍微便宜些,報價在200元-300元左右。報價單中,最便宜的要數萬寶路、555、玉溪(硬盒、軟包)、雲煙等香煙,報價為100元/條。價格相差懸殊,以紅河道為例,市場報價每條2300元左右,而假煙報價每條1000元。
對話銷售者
高仿香煙以假亂真
稽查人員都難辨別
記者看到,所有的傳真紙上均有手機號以及QQ號,以便於與其商量買煙事宜。記者隨即撥通了一張傳真上的電話,以打算購買高檔高仿香煙為由,與陳姓男子攀談起來。據該男子介紹,他們銷售的高仿香煙可以以假亂真,就連煙草稽查人員都很難辨別,而購買者抽起來更是分不出真假。『我們的高仿香煙中的煙絲是混合的,其中有一部分是采購來的真煙煙絲,再混合一些普通煙絲,因此煙抽起來還有真煙的味道,只不過味道會稍淡一些,就連每天只抽一種牌子的人,買到我們的高仿香煙都抽不出是假煙。』
另據該男子介紹,他們的香煙銷量不錯,購買的人既有用來銷售的也有送禮的。對於如何訂購及異地購買如何送貨等問題,該男子表示,訂購者只需給他發短信,說明煙的品牌和數量就可以了,他們會委托快遞公司送貨,當天發貨轉天就可到貨,貨到後購買者再付款。當記者提出若異地購買後發現質量問題怎麼辦時,該男子馬上說:『你是第一次購買我們的貨吧,如果對質量存在懷疑,你可以先買一條看看,貨的質量你可以放心。』對於貨源,該男子稱,他們采購來真煙後再交給小作坊進行加工,但具體事宜男子稱不便透露。
之後,記者又撥打了另一張傳真上的電話,『我這兒賣的都是高精仿香煙,包裝質量很高,根本辨別不出真假來,我能承諾我這兒的煙仿真度在95%以上。』當記者質疑煙的來源時,該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雖然不方便告訴您我們的進煙渠道,但質量絕對可以保證,我們都乾了很多年了。』通過一一聯系,記者發現,發傳真銷售假煙的均來自上海、深圳、廣州等南方城市。
律師說法
知假買假屬共同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規定,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而無煙草專賣批發生產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據天仁律師事務所的肖月恩律師介紹,制售假煙行為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或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非法經營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假冒偽劣煙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座談會紀要》規定:偽劣煙草制品尚未銷售,貨值分別達到1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200萬元以上的,分別依照《刑法》第140條規定的各量刑檔次定罪處罰。偽劣煙草制品的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偽劣煙草制品的貨值金額達到15萬元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另外,如明知是假煙但仍購買,並銷售牟取暴利的,屬共同犯罪,同樣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新聞觀察員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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