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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原則和思路
社會管理,是指以維系社會秩序為核心,通過政府主導、多方參與,規范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系、促進社會認同、秉持社會公正、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治安、應對社會風險,為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創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礎運行條件和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的活動。正確把握社會管理的基本原則,明確改革社會管理體制的基本取向,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本前提。
一要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優先。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實現依法管理、科學管理、人性化管理,使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中切實感受到權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舒暢。
二要堅持多方參與、共同治理。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同時充分發揮多元主體在社會管理中的協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種社會力量形成推動社會和諧發展、保障社會安定有序的合力。
三要堅持統籌兼顧、動態協調。正確反映和協調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各個階段的利益訴求和社會矛盾,既要『左顧右盼』,又要『瞻前顧後』,使社會管理能夠體現維護公平正義的『剛性』、協調各方利益的『柔性』、應對新情況新問題的『彈性』,促進社會動態平衡,保障國家長治久安。
四要堅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把維系社會秩序和激發社會活力有機結合起來,既要保證社會的安定有序、規范運行、調控有力,又要有利於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降低社會運行成本,提高社會運行效率,從而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促進社會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
五要堅持立足國情、改革創新。從我國實際出發,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政治優勢,充分發揮優秀傳統文化的作用。同時,樹立世界眼光,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做法,勇於變革、勇於創新,把改革貫穿在整個社會管理過程之中,為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不竭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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