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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昨天,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杭州市濱江區委原書記尚國勝受賄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 2008年至2010年,尚國勝在擔任中共杭州市濱江區委書記、中共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兌現總部經濟政策、制定稅收優惠政策、申請成立小額貸款公司、企業供地、土地收儲等方面為他人提供支持和幫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6萬多元。
該案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交湖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9月27日,湖州市人民檢察院對尚國勝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
尚國勝,男,1965年5月出生,浙江溫嶺人,大學學歷,管理學碩士、公共管理碩士(MPA);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4年—2005年擔任杭州市委副秘書長;2005年—2006年11月擔任中共杭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人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06年12月任中共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委員會書記、中共杭州市濱江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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