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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10月21日,日本?木縣宇都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了發生於2006年的日本巡警平田學(34歲)當街槍殺在日中國研修生一案。這是事隔4年之後,日本方面首次公開審理此案。檢方應被害中國男子家屬的要求,以『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罪』將平田學告上法庭,但平田學則陳述了開槍的正當性,仍舊主張自己無罪。
2006年6月23日下午5時許,日本?木縣鹿沼警察署平田學在西方町真名子路上巡邏時,發現兩名中國男子形跡可疑。當平田學上前盤問時,一男子(後經查明此人為中國研修生羅成)逃跑,並在逃跑過程中舉起路邊石燈籠的頂蓋欲砸向平田學。平田學在向其發出警告後開槍,擊中羅成腹部,羅成被送往醫院後不久不治身亡。與羅成同行並同時收到巡警盤查的另外一名中國人當場被警方逮捕。據當時?木縣警方向媒體解釋,警察開槍屬正當防衛。事發後,中國外交部就此事向日本外務省提出嚴正交涉。事發當晚,中國駐日使館一方面向外交部報告,一方面立即向櫪木縣警方交涉,要求對方向中國大使館通報此事。
2006年7月26日,?木縣警方認定該事件中平田學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並以涉嫌妨礙執行公務及傷害罪等罪名,將已死亡的嫌疑者羅成的材料送交宇都宮地方檢察院。經過一年多艱辛准備,2007年8月死者親屬趕赴日本提起起訴,日本律師一瀨敬一郎免費為死者親屬擔當訴訟代理。羅成家屬認為開槍屬於防衛過當的違法行為,並以此為由向宇都宮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櫪木縣政府賠償5000萬日元(約合348萬元人民幣);並以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的嫌疑向宇都宮御幸本町檢察院提交了刑事起訴書。羅成家屬對宇都宮地方檢察院不准起訴的通知結果不服,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訴,但宇都宮地方法院於2009年4月23日駁回了原告訴求。羅成家屬繼續向東京高級法院提出上訴,2009年4月27日宇都宮地方法院決定對案件進行再次審理,但是公審一直處於中斷狀態。
法院指定3名律師擔任此案檢察官,開槍是否為執行職務的正當行為成為公審的爭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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