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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劉某一身是債,為了還錢,他鋌而走險,佯裝警察嚇唬荒山上的『野鴛鴦』,從中獲利。
劉某首次出手就撞上一對搞外遇的男女,並以『賣淫嫖娼』為由『沒收』了對方10000元『贓款』和一部手機。
日前,劉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大足縣檢察院起訴。
無業男子盯上荒山『野鴛鴦』
劉某,47歲,家住大足縣城。
劉某只有初中文化,靠打臨工生活,經常在家待業。劉某收入不多,又要養妻子、女兒,捉襟見肘時,就去找朋友借錢。借了終要還,這讓劉某很是頭痛。
今年7月18日,劉某在和鄰居聊天時,得知住家附近的荒山上,一到晚上就要來很多『野鴛鴦』。這個消息讓劉某立馬有了生財的主意。
劉某供稱,他以前當過保安,知道一些社會治安常識。他覺得,在山裡『野戰』的情侶一般都很緊張,喊一聲就會被嚇跑。慌亂中,錢包、手機一類的東西很容易丟失,到時候他再上去撿漏。如果對方沒跑,他就裝成是派出所的民警,上去查『賣淫嫖娼』,這樣也可以威脅對方得到好處。
7月20日晚8時許,劉某帶著以前穿過的保安制服上山了。在一條小路旁的樹林中,劉某發現一對男女正在接吻,男的約40歲,女的30多歲。『我覺得今天沒有白來。』劉某供稱,他將兩人鎖定為獵物,悄悄躲在一邊觀察,想等兩人脫了衣服再動手。
佯裝警察收獲萬元『嫖資』
劉某在樹林外的石堆下蹲了20多分鍾。隨後,他跟隨兩人向樹林深處走去。
不出劉某所料,這對男女進入一個山洞,開始脫衣服。時機已到,劉某趕緊換上保安服,一躍而出,大叫:『你們在乾啥子?』正在行事的男子慌忙抓起衣褲想跑,劉某抓住他的右褲兜,卻只抓出一包煙。
男子跑後,劉某又詢問女方:『是否在賣淫?』隨後,他佯稱自己是民警,檢查女子提包。打開包後,劉某假意查看了身份證,順帶檢查有無值錢貨。劉某事後供稱,他打開提包內層,發現裡邊有一部手機,還看到一疊白紙包裹的現金。劉某想佔有錢款,他威脅女子,稱對方涉嫌賣淫嫖娼罪,這些贓款和手機都要沒收,還要把人帶回派出所調查。
女子慌了,苦苦哀求劉某放人。劉某『思索』一陣,答應只沒收『贓款』和『贓物』,並警告對方:『以後不要乾這種事情。』
事後,他讓女兒將這1萬元拿去還了債。
兩人不敢反抗原是搞外遇
劉某為何輕易得手?原來這對『情侶』是在搞婚外戀。
受害人曉曉(化名)介紹,她已婚,丈夫在大足縣一家工廠上班。當天她沒上班,閑來無事便約張強(化名)出來耍。張強是摩的司機,她經常搭順風車,一來二去便熟了。當晚9時許,兩人到山上散步,坐在樹林裡談心。開始還正常,後來就聊到了男女關系問題上了。這時,他倆心知肚明,便走進了山洞。
不想,一個陌生男子突然出現,自稱派出所的姜警官,要抓『賣淫嫖娼』,還說樹林裡有監控,他們都看到了。張強情急之下跑了,『警察』又查她錢包,還拿走了1萬元。
曉曉稱,當時光線很暗,他們看見對方穿著淺色制服,很像警服,加上外遇不是光彩事,她怕被丈夫知道,不想被帶進派出所,纔沒和對方過多爭辯。
曉曉稱,對方拿走了她的手機和1萬元,她很不甘心,便來到劉某所稱的派出所,想找他疏通關系,看能否退點錢。不想民警查詢後,發現根本沒這人,她這纔知道上了當,當即報了警。
事後,警方調取街頭監控錄像,通過曉曉辨認,最終鎖定嫌疑人劉某。
□檢察官說法
冒充警察
從重處罰
大足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唐浩介紹,劉某以欺騙手段,威脅對方取得財物,和詐騙、敲詐等犯罪行為類似。
為何以招搖撞騙罪起訴,原因有二:一是劉某冒充警察的行為方式明顯,穿著仿制式服裝,聲稱自己是派出所警官;二是這種行為既造成市民財產損失,又損害警方威信。
根據刑法第297條第二款規定,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的,還將從重處罰。這是因為國家法律賦予警察各種帶強制性的特殊權力,他們具有較高的威信和權威。冒充警察的招搖撞騙行為,既損害了警察的尊嚴,又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權威,必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