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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農婦每晚看法制節目,記下了滿滿三個筆記本的貪官日記。卻不知有沒有人專門搜集各地拆遷大法,把這些記錄下來的話,肯定也很精彩。這裡頭既有強拆逼人自焚的,也有趁人外出『順便』把房子拆了的,還有斷水斷電、放蛇放火的,可謂無奇不有。
看多了拆遷怪現狀,有人難免審丑疲勞了。可看完近日發生在鄭州市二七區的一起強拆事件報道,仍讓人背脊發涼:10月16日凌晨,該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淮河路執法中隊和淮河路辦事處市政科出動二十幾個人,將殘疾人李付俊拉出違建鐵皮房,用貨車運到荒郊,施以毆打;等到李在好心人幫助下回到家時,鐵皮屋已被強拆。
實際上,李付俊於前一日下午已經找好了人,准備於第二天早上拆除這間賴以為生的鐵皮房。可相關部門卻等不及了,非得動手強拆,似乎不如此不足以彰顯威武氣勢。殊不知,這一野蠻執法行為,不過為當代拆遷史增添一筆不堪入目的記錄。
即便拆遷有理,采取這種限制人身自由、毆打被拆遷人的手段,也為人所不齒。據介紹,李付俊終身殘疾,母親癱瘓,還要供兩個孩子上學,生活非常拮據。他沒偷沒搶,也沒給政府添負擔,無非搭了個鐵皮房修理自行車,自力更生。就算鐵皮房妨礙市容,相關部門也應出手幫扶,妥善解決出路,而不是只搞暴力拆除。這樣做不僅給政府形象抹黑,也不利於社會和諧。
執法不當本該老實認錯,當地處理此事卻完全敷衍了事,沒有絲毫誠意。據悉,淮河路街道紀工委目前的處理結果是,對『工作方法不當』的市政科四名臨時工給予辭退。有事出動『臨時別動隊』,出了事就拿臨時工頂包,這出推卸責任的蹩腳戲已司空見慣,根本不足以平民憤。試問,搞聯合強拆難道是這四個臨時工定的決策?把人拖往荒郊毆打,難道僅是這四個人乾的?現場領導真的沒有看到臨時工的所作所為?更何況,這四個臨時工應當沒有執法權。既然如此,在場其他執法人員難道就沒有絲毫過錯?
雖說當事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不排除是『被滿意』),但這樁事件無疑涉及領導責任,那麼除了處理直接責任人,還應當對作出強拆決定的相關領導進行問責,並對現場執法人員進行相應處理。否則的話,平日拿臨時工當打手、一出事又讓臨時工當替死鬼的丑陋行徑仍將大行其道,成為各種強拆活動的幫凶。
附著於執法部門的龐大臨時工群體,處於執法隊伍的最底層,乾的是髒活,拿的是薄薪,隨時還可能被踢出既得利益階層。對於這點,廣大臨時工也當有所警醒,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身權益,而不能聽任擺布,充當違法亂紀行為的傀儡。
現在,一些地方強拆事件層出不窮,強拆手段推陳出新。這一方面說明修訂現行拆遷條例刻不容緩;另一方面也表明,強拆活動已經成為維穩大局的亂因,必須徹底遏制。在新拆遷條例尚未出臺前,必須堅決貫徹5月份國務院關於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引發惡性事件的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無論如何,這出拿臨時工『頂罪』的蹩腳戲,早就該退場了。(魏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