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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賈磊 攝 |
博美園小區一號樓業主張奶奶腿腳不便利,需坐輪椅出行,但由於樓棟門口沒有斜坡式的無障礙通道,張奶奶每次出門必須有人負責攙扶以及搬動輪椅,兒女不常在身邊,張奶奶又不好意思麻煩鄰居,想出門時只能望而卻步。所以希望物業能將樓門口的臺階改建成無障礙通道,不料物業以『不得改變建築物原有狀態』為由拒絕了她的要求。小區裡其他有相同需要的業主於是聯合起來,要求物業出資改建無障礙通道。
物業回應:不支持『改變建築物原有狀態』博美園物業公司負責人馮先生告訴記者,由於開發商在建設小區之時並沒有設置無障礙通道,因此業主要求改建就涉及到物業管理條例中的『改變建築物原有狀態』問題,是不予支持的。馮先生還表示,由於冬天雨雪天氣路滑,門口設置斜坡式無障礙通道還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隱患及責任糾紛。因此,博美園物業對此事至今沒有回應。
相關鏈接 居民有權要求 增設無障礙通道『小區居民關於改建無障礙通道的要求是合理的。』記者諮詢殘聯有關工作人員了解到,根據《天津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規定,居住區(居住小區、居住建築)應當按照國家《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的要求和本市有關規定建設無障礙設施。建設項目已建成但未建設無障礙設施,所有權人應當依照《規范》標准逐步增設或完善無障礙設施,所需資金由建設項目所有權人承擔。工作人員表示,根據規定,居民有權要求改建無障礙通道。(記者張文弟實習生劉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