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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推手制造的又一顆炸彈被引爆。10月20日下午,內蒙古警方證實:今年7月14日,蒙牛『未來星』品牌經理安勇與北京博思智奇公關顧問有限公司共同商討炒作打擊競爭對手伊利『QQ星兒童奶』的相關事宜,並制定網絡攻擊方案。安勇、郝歷平、趙寧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於10月16日被內蒙古檢方正式批捕。盡管伊利對此事件不予置評,但其引發的社會反思已然一石激起千層浪。
商場如戰場,但在法治社會,任何競爭行為都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線,枉顧企業的品牌信譽與形象,玩『買凶傷人』的把戲,令人齒冷。此事既然已定性為『商業誹謗案』,是非公斷自有司法機關去論斷——倒是在此事中推波助瀾的『網絡推手』,再次進入公眾視線,不得不讓我們重新考量其行為對公共利益與公序良俗的影響。
從『賈君鵬』到『鳳姐』,從『獸獸門』到『極品小月月』,公眾在各色各樣的網絡話語平臺上知道了網絡事件背後還有推手。他們制造公共話題,炒作公共人物,借助網絡媒介進行策劃、實施並推動特定對象,使之影響力和知名度飆昇,對象包括企業、品牌、事件以及個人。但推手的江湖,顯然還處於『原生態』,既沒有行業自律,也缺乏法令規章的關注,利益當前,便洶湧著低俗、惡俗,甚至是違法的暗流。
信息社會,影響力就是硬通貨。商業與『網絡推手』的聯姻本可以雙贏,遺憾的是,『網絡推手』這個領域規則闕如,其逐利本能很容易使其與企業合伙走上『過度營銷』的不歸路。道理很簡單,品牌形象的建立需要幾代人努力,是滴水穿石的功夫;而詆毀競爭對手卻往往不費吹灰之力,效果立竿見影。於是,一些『網絡推手』開始『以打擊謀生存』,有些企業還為此成立了『網絡公關』部門,發帖與刪帖雙管齊下。
『推手』成了『打手』,網絡就成了烏煙瘴氣的『名利場』。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主要有三:一是主流文化價值觀被眼球效應所消解,驚悚惡毒的、低俗色情的、打著法律擦邊球的敘事方式成為『網絡推手』的不二選擇;二是虛構民意、控制輿論,譬如僱傭『網絡打手』以鍵盤和手指對競爭對手實施的商業誹謗,偽裝成消費者或普通網民,將不明就裡的網友當做『營銷炮灰』,煽動其跟帖留言,累積人氣、制造聲勢;三是解構了正常的社交秩序,炒作橫行、虛假遍地,公眾在聽多了『狼來了』之後,會逐漸喪失對網絡的信任。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專題調查中,90.3%的網友擔心,越來越多的網絡炒作會引發公眾對網絡信息的信任危機。實際上這種信任危機始終存在。
缺少約束和監管的『炒作江湖』已引起社會的警覺。要防止『網絡推手』成為社會公害。當下而言,也許有幾個維度值得思考:一是立法或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填補互聯網管理領域的相關法律空白,紓解『網絡公關公司』、『刪帖公司』的身份癥結,防止『萬把塊錢就能搞臭甚至搞垮一個單位』的現象發生。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立法學研究中心負責人侯淑雯坦言,近年來網絡炒作演變成網絡暴力的事件屢見不鮮,而國內法律對此類網絡現象如何進行約束和監管仍是空白。二是提昇主流媒介的職業素養,『推手』的目的在於制造事件,而民眾是沒有能力以個體的力量掘進真相的,這就要求主流網媒恪守職業底線,傳統媒體少一些添油加醋的衝動,多對受眾負責、對輿論引導負責、對公共傳播負責,那麼無論『推手』怎麼『推』,起碼假惡丑策劃、小成本的謊言,不至於迅即成為大范圍的『社會流感』。三是推動網絡實名制,讓變換ID躲在公共空間裡居心叵測『蓋樓』者無以藏身,從身份識別上為網絡誠信機制建設提供技術支橕。
網絡自由是屬於現代公民的基本權利。當『網絡推手』因商業利益而悖逆網絡社會的和諧與秩序,淪為網絡版的江湖術士,則這種公民權利就有被濫用和侵犯的嫌疑,整飭『推手』亂象也就成了當務之急。當然,網民也當擦亮眼睛,理性有序地參與網絡生活,促使『網絡推手』不能逾越公序良俗這根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