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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工資漲得比眉毛還慢,物價漲得比胡子還快』。作為一種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和准公共產品,如果『階梯電價』的階梯再只上不下,淪為『變相漲價』的借口,民生何堪?
日前,《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結束征求意見,國家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電價和用電標准問題給予初步答復:居民電價整體不設下調;社會關注的電量分檔標准,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70%或者80%的覆蓋率確定分檔標准,110度和140度並非統一分檔標准。
不按110度和140度統一分檔,而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決策,這多少打破了此前關於階梯電價『一刀切』的疑慮,算是一個積極信號。但是,對於民眾質疑最多的『漲價』問題,可謂依然『愁雲慘淡』。
所謂『階梯電價』,顧名思義就是電價分檔,用電少,少付費;用電多,多付費。遵循的是『多耗能多付費』原則,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定價模式,也因為『階梯電價』照顧到了低收入人群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電要求,又俗稱『窮人電價』。但是,在目前居民電價整體不設下調的情況下,『階梯』化的電價唯一的選擇就是——只上不下。
既然是各地的第一檔電量分別按照70%或80%的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分檔標准,那麼,不管第一檔電量這個『起步價』是多少,都意味著至少20%~30%的居民用戶將面臨電價『提價』的現實,而在『起步價』之內的這70%或80%的居民用戶,電價也只是『保持穩定』而已。即便是用電量很低的低收入人群,即便自己用電量與『起步價』尚有距離,也依然無法減少用電負擔。
因為『階梯電價』方案的『階梯』分為『三層』,即便是第一檔電價也是『三年之內保持基本穩定』,第二檔和第三檔電價則分別是在現行基礎上提價10%左右和提價『不低於每度電0.2元』——只提價和保持電價『穩定』,沒有降價一說。聯想到此前有關官員階梯電價『人人都受益』的說法,更是讓人滿腹狐疑,莫非多掏錢就是『受益』?
以『階梯電價』促進節能減排無可厚非,但是,既然電價『分檔』分出20%~30%的用戶來漲價,是不是也應該相應地設置降價的一檔?否則,『階梯』的作用不就是只上不下?對於為何不設『電價下調』的檔次,發改委相關官員稱,近年來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持續上漲,我國除居民外的其他行業電價年均上漲4%,但絕大多數地區居民用電價格一直未作調整,導致居民電價與工業電價比價關系嚴重失調。
工業電價上漲勢必通過價格傳導機制,以產品或服務漲價的方式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如果居民電價再漲,無異於雙重增負。至於一次能源價格上漲增加電力成本,應該可以通過利用新能源、技術昇級、優化管理、削減經營成本等途徑加以消化,在電企高管、職工拿著高額的壟斷工資時,動不動就『一根筋』地把成本轉嫁給用戶,實非良企作為。
本來,數據顯示,相對平均工資而言,目前中國的電價已是發達國家的4.52倍。而如今的日子又是『工資漲得比眉毛還慢,物價漲得比胡子還快』,房價高、醫療教育貴,衣食住行、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都得真金白銀。在這種情況之下,作為一種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和准公共產品,如果『階梯電價』的階梯再只上不下,完全淪為『變相漲價』的借口,民生何堪?(薛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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