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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青年到美發店工作沒幾天便起了歹心,不僅盜取了店裡的錢款,還在宿捨內將同事財物卷走。日前,該男子已被南開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罰金6000元。
22歲的湖北省男青年胡某於今年4月應聘到本市一家美發店做服務員。5月1日21時40分,胡某趁店內無人之機,將吧臺抽屜內的500餘元竊走,後胡某返回其居住的位於南開區西湖道的宿捨內。次日凌晨,胡某又趁宿捨內其他人員熟睡之時,竊取同事王某、趙某放在屋內的筆記本電腦、手機、帆布包等物品(經鑒定價值共計2100餘元),翌日,胡某將其所竊筆記本電腦變賣620元後揮霍。6月25日15時許,胡某在另一家美發店內被趙某等人發現並報警,民警迅速趕至現場將胡某抓獲歸案。(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朱健邱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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