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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新文學中的詩歌創作,人們自然首先想到以『嘗試』著稱的開山祖胡適。胡適除去最早『嘗試』新詩創作,出版新文學史上第一部新詩集《嘗試集》外,還在各種文章中,不避『自誇』嫌疑地談及自己的詩——不足之處外,優長處也常常怕人看不明白。
一1919年,胡適寫出一篇《談新詩》的長文。這樣的文章,不大關心詩歌創作者不易寫,而胡適身居其間,要寫得恰到好處,似乎也不容易。可是,胡適不僅寫了,還常常將自己擺進去,這就叫讀者大感興趣了。
說到『詩體大解放』的意義,胡適願意以詩例來表達。『最明顯的一例就是周作人君的《小河》長詩。這首詩是新詩中的第一首傑作,但是那樣細密的觀察,那樣曲折的理想,絕不是那舊式的詩體詞調所能表達得出的。周君的詩太長了,不便引證,我且舉我自己的一首詩作例……』說的是周作人詩的好處,例子舉得卻是自己詩,那麼,這些頗高的評價,就完全讓胡適詩作領受下來了。
胡適舉的是《應該》一詩。詩後面還有評價:『這首詩的意思神情都是舊體詩所表達不出的。別的不消說,單說「他也許愛我,——也許還愛我」這十個字的幾層意思,可是舊體詩能表得出的嗎?』這話就像是說他人的作品,並且用設問句形式來加強效果。
《談新詩》第五節,胡適談了自己對詩的看法,即:『凡是好詩,都是具體的;越偏向具體的,越有詩意詩味。』即使表達抽象的內容,胡適也認為『格外應該用具體的寫法』。說到這裡,胡適不客氣,還是『舉我的《老鴉》做一個「抽象的題目用具體的寫法」的例罷:
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