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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鄭州10月25日電(記者曲昌榮)近日,鄭州市二七區連續發生了3起城管執法不當事件。為此,10月23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緊急出臺《鄭州市城市管理文明執法『十不准』》。二七區委、區政府領導研究整改措施,對城管執法工作提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文明執法』的要求。
這3起事件分別是城管持刀傷人事件、強行拆除鐵皮屋並將屋主扔到櫻桃溝事件及城管傷人引起公憤致使執法車被掀、道路被堵事件。二七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迅速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區委書記朱是西要求,各執法單位注意方式方法,嚴格執法程序,堅決禁止違法執法案件,正確對待媒體,不要遮掩。二七區政府規定,各執法單位再發生一次打架事件,直接在單位評比中掛『黑旗』。
鄭州市城管局還出臺了《鄭州市城市管理文明執法『十不准』》,即不准用粗暴、生硬、冷淡的語言或推諉態度對待管理相對人和來訪群眾;不准與違法相對人發生糾紛、廝打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准刁難或打擊報復管理相對人;不准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從事執法業務;不准在執法活動中利用職權吃、拿、卡、要;不准私約管理相對人到非辦公場所處理案件;不准向管理相對人通風報信或充當違法人員的『保護傘』;不准著制服、開執法車從事非公務活動;不准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辦關系案、人情案;不准挪用罰沒款或私分、佔用罰沒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