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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10月25日晚發出通知,決定自10月26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提高230元和220元。這是發改委繼今年4月14日上調成品油價格和6月1日下調成品油價格之後,年內第3次調整成品油價格。
調整後價格仍低於國際水平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據悉,今年6月1日國內汽、柴油降價以來,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在每桶70至80美元之間小幅波動,期間,7月中旬和9月中旬兩次出現降幅接近4%,但由於國際市場油價迅速回彈,最終都未達到4%的調價邊界條件。9月底以來,國際市場油價快速攀昇至每桶80美元以上,漲幅超過了4%。為此,根據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國家決定適當上調汽、柴油價格。
對於調整後成品油價格,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國家在安排成品油價格時繼續對價格水平進行了調控,調整後成品油價格對應的原油價格仍低於目前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水平。
調價考慮了匯率因素當前人民幣昇值使得原油進口成本相對降低,為此,國家此次調整成品油價格時已考慮了匯率因素。
人民幣匯率是成品油定價公式中的重要參數之一。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規定,國內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是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考慮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合理流通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的。由於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以美元計價,因此,在計算國內成品油價格時必然涉及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問題,也就涉及匯率問題。
發改委負責人稱,目前在計算成品油價格時采用的匯率是國際市場原油采價期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基准匯率的平均值。不考慮其他因素,人民幣對美元昇值,有利於降低原油進口成本,具體到價格水平調整,則意味著提價時漲幅變小、降價時降幅擴大。如果沒有人民幣匯率變化的影響,這次提價幅度還要高些。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我國進口原油1.81億噸,增長24.1%;生產成品油1.86億噸,增長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