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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0月26日訊
『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等不同層級職位人員分工合作,並不斷地發展『下家』,這一傳銷式手段發展的組織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網絡賭博團伙。近日,寧海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並罰對華某等10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下線多少和獲利掛鉤26歲的華某是寧海人,生性好賭,早年因為賭博屢屢被司法機關處罰,劣跡斑斑的歷史給他帶來的唯一『好處』是,他在賭業內成了一個『知名度較高』的人。
今年1月,一名陳姓男子找到他,請他與其合伙經營藍盾網絡百家樂賭博生意,並分他兩成股份。
藍盾『百家樂』網絡賭博傳自緬甸,該賭博公司采取的賭博方式是傳銷型的,由代理和賭徒對賭。各級代理們從下線贏的錢抽頭分成,因此要想賺錢,代理們必須像傳銷人員一樣,不停地發展下線。下線越多,獲利便越高。
陳某2009年上半年與這家網絡賭博公司取得聯系,以合股方式取得該賭博公司在寧海的總代理。陳某之所以找華某,是因為覺得他在賭場『吃得開』,可以利用他在賭徒中的影響力,照顧藍盾網絡百家樂賭博生意,防止賭客『黑吃黑』、賴賭賬。
不到3個月牟利50萬據華某交代,他和陳某拼股坐莊,即和參賭人員對賭。贏了的錢上線分三成,他和陳某分七成。然後在這七成裡他們再和下級平臺再分,分成由下級平臺提出的,如果下級平臺要分五成,那麼下級平臺就要出五成的碼錢跟他們拼莊。
為了最大限度地聚斂錢財,華某與陳某分別發展了葉某等3人為一級代理,葉某等人又分別發展了7名二級代理。一級代理負責給二級代理上碼、下碼和負責賭資的來往,二級代理又可發展下線及為賭客賬號上碼,從中賺取洗碼費等。
就這樣,以陳某為首的團伙以滾雪球地方式瘋狂發展賭客隊伍。今年1月至3月,陳某從他的總代理賬號共分出20多個分賬號(包括分代理),每個分賬號均可直接投注參賭,也可再次分出分賬號。
被警方查獲時,這個『賭博公司』在不到3個月內,資金流量高達近1000萬元,僅一級、二級代理非法獲利就達50餘萬元。
東南商報通訊員草木記者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