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幾年前,沈丘縣婦女王某臨產時,醫生為其進行剖腹產手術,手術後王某一直感到腹部不適。今年,經手術檢驗,證明王某在做剖腹產手術時,醫生將紗布遺忘在了王某膀胱內。近日,沈丘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醫生張某承擔王某的各項費用共2.9334萬元。
2005年9月9日,沈丘縣婦女王某臨產,入住張某開辦的專科醫院。當日下午,醫生張某為王某進行了剖腹產手術。此後近5年時間內,王某經常出現腹痛、頭暈、排尿不暢等癥狀。今年5月12日,王某在排尿時發現有異物露出,便入住沈丘縣人民醫院治療。5月15日,王某轉至周口市中心醫院,診斷為膀胱內有異物。醫生對王某進行了膀胱異物取出術,將一小卷紗布取出。在手術中,沈丘縣公證處派人現場監督,並出具了公證書,證明該卷紗布是從王某體內取出。王某出院後,與為她做剖腹產手術的醫生張某協商賠償未果,遂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法庭。
沈丘縣法院審理認為,醫生張某應對王某體內留存紗布所致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遂判決張某賠償王某各項費用2.9334萬元。 □記者於揚通訊員劉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