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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全省各級、各類企業退休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均享受一次性養老補助。正常運轉的企業,要依法落實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發30%養老補助政策!近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敦促企業落實退休職工獨生子女養老補助。
根據2002年9月28日頒布實施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但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困難、破產企業難以兌現此項政策,企業職工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受到影響。
省政府要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全省各級、各類企業退休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均享受一次性養老補助。正常運轉的企業,要依法落實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發30%養老補助政策,經費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由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督促落實。
困難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確實無力解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進入破產、關閉程序的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養老補助,由破產企業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序清償,按規定發放。確實無力解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
按照要求,企業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有關部門應當負責督察處理,職工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困難企業、確實無力解決的破產關閉企業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由同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縣(市、區)人口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發放。從2010年開始,省級設立以獎代補資金,對工作落實到位的市和省財政直管縣(市)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