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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11個市、60餘個縣(市、區)已經設立能源監察執法機構。按照之前的規定,能源監測與執法由節能主管部門委托能源監察執法機構實施,實踐中存在著權責關系不順、行政效率不高的問題。《辦法(修訂草案)》規定,賦予能源監察機構直接的行政處罰權。
《辦法》規定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
其中明確規定,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准煤以上,或年用電量3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工業、民用建築和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應當進行節能審查。需要進行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進行節能評估。
『亮燈工程』將受限。《辦法》明確規定,公共建築內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其室內空調溫度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亮燈工程』也在嚴格限制之列,《辦法》規定,政府不但要推廣使用節能照明產品和節能控制技術,還要嚴格控制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公用設施和場所以及大型建築物的裝飾性景觀照明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