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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北京的醫療、勞動關系等糾紛多發的部門內構建行政調解平臺,爭取在『民告官』前就內部化解矛盾。26日,來自北京市委政法委的消息,一到兩年內,北京市將構建社會矛盾多元調解體系,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最終形成大調解格局。
『2008年後,我國進入了人民矛盾的凸顯期,北京的維穩任務很重。』首都綜治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調解作為中國傳統的化解矛盾且較為柔性的方式,在矛盾雙方自願的基礎上,成為了首都維護穩定的首選辦法。北京市委政法委等調研發現,目前北京的調解工作缺乏完整框架,提出建設社會矛盾多元調解體系,『將各類人民內部矛盾解決在基層、當地、萌芽狀態。』
按照北京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的《關於構建社會矛盾多元調解體系的意見》,『調解體系』分為3個層面,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者可相互委托、相互銜接,最終形成一個橫到邊、縱到底的大調解格局。(傅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