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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陝西渭南市富平縣農民進京上訪後,被縣政府組織安排了一次公開處理大會,由警察押著胳膊,在廣場上接受『公開處理』。富平縣官方稱,這樣的處理方式是縣裡『集體研究的結果』。兩名農民的生活從此被改變。她們變得自閉、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復名譽』。(11月8日《新京報》)
讓我們先來看看兩位上訪農民的行為。一位是42歲的段定梅,因征地補償糾紛,曾將村組起訴至法院。她認為官司過程有問題,今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訪;另一位是47歲的喬轉麗,與富平縣法院存在建築采光權等糾紛,2008年時兩次到北京上訪。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從兩位訪民的行為來看,無論哪一點都沒有違法,是一種正常訴求的表達。可由官方組織的萬人處理大會,竟然是由縣法院院長主持的。這讓我大為費解,無論是作為官司,還是作為上訪事件的當事方,法院都在其中,為什麼他卻坐到了『宣判』席上?當地的做法顯然存在嚴重侵犯人權、違法行政的嫌疑。
此番上訪者被萬人大會示眾處理,至少說明了三點。
第一,一些地方政府沒有踐行執政為民理念。一個地方政府將上訪民眾示眾處理,連說話的機會都不給老百姓,這哪裡是在為人民服務,分明是完全脫離了群眾。
第二,對維穩出現認識偏差。維穩是該堵截、打擊,還是從源頭治理?現在一些地方強調什麼『零上訪』,心願是好的,可現實卻不可能。追求『零上訪』的作法已經完全走樣,體現出一幅『打壓』的態勢,動不動就要來硬的,就要動用警察等強力機關。而真正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努力卻付之闕如。
第三,法治精神被一些地方政府所漠視。比如,這個地方的法院院長,為何都把法律信條踩在腳下?近些年來,我國法制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可是為什麼象萬人大會這種嚴重違背法制精神的事,仍然一再上演呢?不得不令人深思。(孫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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