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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被困在電梯裡,卻發現電梯內的緊急救援電話看不清楚,幸虧電梯裡還能打通手機,纔替自己解了圍。這是前晚5時許,天津市民李先生在華苑天華裡的遭遇。
市民講述 電梯救援電話看不清楚前日,李先生到天津市天華裡31棟25層辦事,當時電梯裡只有他一個人。『乘上電梯後,我感覺電梯走得挺慢,我下意識看了看,電梯按鈕顯示已經到了13層。我打了幾個電話後,發現電梯還在13層,這纔意識到電梯不動了。』李先生有點慌,連忙按電梯按鈕,發現都不管事了。『我看到電梯上有一個緊急報警按鈕,就按了下去,倒是聽到了響聲,可是沒有人回應,我感覺不對勁,到底有沒有人知道我被困在電梯裡啊?』李先生還是想打一個能夠通上話的電話。
『我告訴自己不要慌,冷靜下來看看電梯裡有沒有緊急救援電話。』李先生說,他找了一圈,發現電梯上方約2米高的位置有一個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上面寫著到期日為2010年12月31日,接著在這個牌子上發現了一個電話號碼。『但是那個牌子太高了,必須得蹦起來纔能看見,而且還特別髒,無論如何也看不清電話號碼。』無奈之下,李先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後來是誰通知「119」的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是消防員救我出來的。』
消防員趕到現場後發現,電梯就停在13層與電梯門相應的地方,相比懸在半空的情況,好解決得多。為了盡快把困在裡邊的市民救出來,消防員決定破拆。10分鍾後,他們用專業工具將電梯門撬開一個半米寬的縫救出了李先生。片刻,110民警趕到,見被困市民安然無恙,大家纔散去。
法律規定 顯著位置標明救援電話據了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9年5月8日頒布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規定,電梯困人時采取相關解救措施是使用單位的職責。
該《規則》還規定,使用單位應『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於乘客易於注意的顯著位置;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天華裡31棟有兩部電梯,困住李先生的那部電梯當天就停止工作了。在另外一部電梯裡,人們沒有看到上述內容。
居民質疑 物業最後到 安全誰保證民警和消防隊員離開後,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纔趕到。他們檢查了電梯後,決定轉天再安排專業人員來維修。工作人員解釋稱:『就是一點小故障,沒事,這部電梯纔用了5年。』有居民質疑:『物業就在小區裡辦公,為什麼最後一個趕到?我們在高層裡住著,每天都要乘電梯,如果不幸遇上這樣的事,我們的安全誰來保證?』(記者高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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