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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9月5日,市民楊先生帶著孩子到河西區某超市購物。由於孩子拿售賣的小食品時,裝貨物的箱子掉下來砸在腳面上,導致孩子的小腳趾骨折。目前,楊先生已將該超市告上法庭。
市民反映
扶梯旁貨品砸傷三齡童
9月5日下午,楊先生帶著3歲的孩子前往河西區一家超市購物。在該超市一樓與二樓之間的扶梯上,擺滿了各種小食品。孩子看到其中一款薯條產品便蹺著腳去拿。誰料到,由於孩子用力大了一點,連同裝薯條的箱子一同帶了下來,直接砸在腳面上。楊先生說,當時孩子哭得很大聲,他脫了孩子腳上的鞋一看,孩子的腳前全部是血跡。送到醫院,醫生診斷為小腳趾骨折。楊先生認為,作為家長自己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但超市將貨品擺在扶梯中間有隱患,既沒有提示,也沒有警示措施。他質疑這些售貨區是否合理?是否有部門監管。
記者調查
扶梯售貨區隱患真不少
記者走訪發現,本市除幾家超市因空間或設計關系沒有扶梯外,幾乎其他有扶梯的超市都在扶梯中間擺放了貨物,成為一個新的售貨區。在樂購超市,記者看到扶梯兩邊都成了售貨區,一個理貨員正在上行的扶梯上逆行整理著扶梯旁邊的貨物。在易買得、世紀聯華、家樂福等超市扶梯兩邊和中間同樣擺放著貨物。記者注意到,這些貨品與扶梯的邊緣都小於8厘米,消費者扶著電梯扶手時,一不小心就會劃到手。
對此現象,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購物的市民。很多人表示,在這些售貨區內一般都擺著小食品,例如餅乾、薯片等,很誘惑孩子們的眼球。如果取貨品的時候孩子速度稍微慢點,很容易摔倒。此外,這些小食品多半是塑料包裝,很多人將手放在扶梯上,一不小心就會劃傷手,所以這種售賣方式的隱患很多。
超市聲音
扶梯售貨為了方便顧客
對於扶梯售貨現象,記者采訪了一些超市的店長。很多店長都表示,在扶梯兩旁或中間售貨是為了方便消費者,是否存在隱患,他們表示目前都沒有發現。當記者表示,在2009年10月1日實施的《超市購物環境標准》中,對超市賣場環境、營銷設施設備、附屬設施等方面提出了基本技術要求。店長們則稱,這是公司規定,他們也不是太清楚。
維保單位
貨架違規佔用扶梯空間
一位長期負責電梯維保的公司負責人表示,超市貨架佔用扶梯安全空間屬於違規,但是電梯維保單位只負責安全維修,對於超市的做法只能提建議。
按照國家強制性標准的要求,扶手帶外緣與牆壁或其他障礙物之間的水平距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小於8厘米。這樣,手扶電梯在正常使用下纔不會出現傷人情況。如果超市將大量貨架或商品放在扶手和牆壁之間,佔用扶手旁邊的安全空間,乘客相對於扶手邊的障礙物而言是十分危險的,輕則劃傷手臂,重則造成更大傷害。
監管部門
扶梯售貨區管理呈真空
據了解,電梯從開始安裝就有著嚴格的把關程序,要向質檢部門登記、報檢,經過生產單位、安裝單位的資質審查及電梯相關技術指標檢測,合格後方可安裝。投入使用後,每年還要進行一次質量、安全年度檢查,將檢驗情況登記備案。平時則由取得資質的維護保養單位進行專業維護保養,每15天就要進行全方位的清潔和潤滑。記者與質監部門聯系時,特種設備檢測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相關規定,他們只針對電梯備案是否齊全合格、是否按時年檢等日常監察,對於其他問題沒有管理權限。
安監局的工作人員也表示,超市電梯的使用都是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采用轄區管理。電梯隱患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監察部門負責監測。對於此現象的責任劃分,市消協相關人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商家為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同時,要確保消費者的安全。如果電梯的擁有者違規操作,或者電梯本身出現問題,商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承擔責任,所以商家不能忽視電梯的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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