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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每個人對自己都有不滿意的地方,比如容貌、性格,而我,從懂事起,就為自己的名字鬧心。
出生在『文革』時期,名字明顯帶有時代印記,每上一所新學校,老師點名時,同學都詫異地看著我,仿佛在說:哦,女生啊!當有人評價我名字的時候,總是說,太革命了!
周圍的女同學都叫蘭、燕、梅什麼的,我羡慕得不行,多次鬧著要改名,父母也不理我。有一次看書,記住了北京香山公園翠微亭,心想翠微這兩個字多好聽,柔美又富有詩意,於是就和父母說,要改成翠微。
父親是個很傳統的人,看我堅定的樣子,就用比我更堅定的語氣說:你拉倒吧,這個名字是按照家譜取的,不能改。從此斷了改名的念頭。
最討厭熟人在街上大聲喊我的名字,能裝聽不見就裝聽不見,躲不過去時,也是一臉的不高興:喊什麼喊,我又沒死!也不管人家高興不高興,有時候甚至覺得名字都不如自己的綽號好聽。
和老公相親時,我特意告訴中間人,不許介紹我的名字,只說姓。等到老公知道了我的名字的那一刻,我臉都紅了,老公卻說:挺特別的名字啊!我更不好意思了:以後不許喊我名字。老公愣了:那喊你什麼?隨便!老公當時就樂得肚子疼。當時有部動畫片叫《鼴鼠的故事》,我們都喜歡,老公竟然說我長得和鼴鼠相像,乾脆就管我叫鼴鼠,後來簡化成了小鼠,一直沿用至今,嘿嘿。
愛上張愛玲後纔知道,纔女也對自己的名字深惡痛絕,曾經在《必也正名乎》裡寫道:我有一個惡俗無比的名字!可我卻覺得她有一個多麼好聽的名字啊。老公說,她的名字多俗啊,還不如你的呢。是嗎?我不信,但我知道因為有愛和喜歡,名字在一個人的心裡就會熠熠生輝,就像我之於老公,張愛玲之於我一樣。
癡迷在網絡,我給自己起了無數的名字,QQ名、論壇名、郵箱名,每個名字都充滿了美感,或風情萬種,或典雅精致,徹底滿足了我對名字的癡妄。甚至有個網友加我後第一句話就是:好美的名字!
涉及寫作之後,筆名用過幾個,為了配合行文的風格,還用過男性化的筆名,最終確定用了現在這個筆名。有文友說得對,好好經營我們的筆名,它是我們的名片。是啊,那些我們用心血寫就的文字能得到大家的認同,就是對自己名字最好的尊重。
當我有一天看到編輯用我的真實姓名發我稿子的時候,我忽然覺得我的名字變成方塊字是那麼美,讀上去擲地有聲。
我第一次從內心認可了自己的名字,也懂得了名字只不過是一個人的符號,與其絞盡腦汁地改名,不如加強自身修養,完善我們的人格來得更有意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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