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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11月9日報道 沒有按期歸還信用卡欠款,自己名下的22萬元定期存款被銀行劃扣20.5萬餘元用於清償信用卡欠款,銀行的做法讓李先生很難理解,於是他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歸還其22萬元的定期存款。昨日,該案在深圳中院二審開庭,而此前一審法院駁回了李先生的訴請。
定期存款被銀行劃扣李先生訴稱,他在2008年12月和2009年2月,兩次在招商銀行深圳建安支行存入了共22萬元定期存款。去年7月,他取這筆存款時,卻被告知其該行信用卡因為拖欠20餘萬元沒有按時還款,被銀行從其存款賬戶上劃走了這筆錢,用於清償其信用卡欠款。
認為自己和銀行之間的定期存單受到法律保護,銀行將其儲蓄存款強行用於償還信用卡債務,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李先生遂將招商銀行深圳建安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支付其22萬元存款。
對此,銀行方則辯稱,李先生從2004年起就申請了招商銀行的信用卡,雙方簽訂了《招商銀行信用卡信用合約》,約定:如果李先生沒有依約還款或有其他違規、欺詐行為造成銀行經濟損失……銀行有權劃扣李先生在該行其他賬戶的存款,以及處分其他抵質押物來清償。李先生也閱讀了解了該合約,並在合約上簽字確認。
至去年3月,李先生的信用卡欠款人民幣20.5萬餘元和美金12.72元。因到了還款日期,李先生仍未清償欠款,所以銀行按照約定,從李先生的定期存款賬戶中劃扣了20.5萬餘元,用以清償其信用卡欠款。
儲戶稱賬戶資金被盜轉寶安區法院根據該信用卡申請書的內容,證實李先生對該內容已經明知並接受。法院認為,李先生在信用卡使用過程中,沒有依約還款,銀行方可以對他在招行其他賬戶的存款進行劃扣以清償欠款,這也符合雙方原來的約定。因此判決駁回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之後,李先生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訴稱,自己信用記錄一直良好,幾年來都按期還了信用卡欠款。2008年,他的白金信用卡因為被盜而補辦,賬務出現紊亂。他認為,是有犯罪分子利用招行系統網上銀行的缺陷和安全漏洞,在網上關聯他的信用卡進行支付,並盜轉他持有的各類賬戶中的資金,造成其信用卡內資金的重大損失。他也曾多次報告銀行方,但無果。
昨日二審開庭時,李先生未到庭,法官對該案缺席審理。銀行方的代理人請求法院駁回李先生的訴請。此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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