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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緩解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推動新農村建設,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明確指出:『鼓勵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要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為此,國土資源部下發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管理辦法》。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乾意見》又明確規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要嚴格限定在試點范圍內;周轉指標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統一管理;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後節約的土地仍屬農民集體所有,確保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確保復墾耕地質量,確保維護農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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