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在線11月09日訊
為賺取差價,溫嶺6名客車司乘人員利用運輸便利,聯系外地煙販,單獨或合伙販賣卷煙,涉案金額高達近150萬元。11月8日,黃岩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該案8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區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梁某是溫嶺的一名客車司機,專跑溫嶺至湖南張家界的客運路線。在跑客運中,梁某了解到,本地不暢銷的芙蓉王香煙,在湖南省內供不應求,而本地搶手的中華香煙,在湖南卻相對受冷遇。摸到了門道,梁某想趁此專線賺些差價。他的想法與同事周某、戴某不謀而合,3人決定各出資3萬元,獲利後平分。
自去年下半年始,梁某等3人在沒有煙草准賣證的情況下,從溫嶺收購大量的芙蓉王香煙運到湖南省常德市,賣給當地的無證煙販顏某、陳某等人,又從煙販手中收購中華、利群香煙運到溫嶺銷售,從中賺取兩地差價獲利。
4月13日,梁某等人的大客車途經黃岩長塘轉盤處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5月12日,梁某同事郭某、林某、楊某3人也因販賣香煙被公安機關查獲。
至今年5月份,梁某、郭某等6人及2名煙販單獨或合伙共非法交易27次,涉案金額高達近150萬元。
法院依照《刑法》相關條款規定,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決處梁某、郭某等8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至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不等,並各處罰金2.4萬元至1.2萬元不等。
據臺州日報林靜陳靜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