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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人將被送往市公安交管局設立的『酒後駕駛醒酒中心』醒酒,酒醒後再接受交管部門處理。昨日上午,我市首個『酒後駕駛醒酒中心』在漢陽醫院掛牌。
7名酒司機成首批『客人』
7名醉駕司機成為『酒後駕駛醒酒中心』的第一批『客人』,被『約束醒酒』。昨日上午,記者在漢陽醫院醒酒中心見到酒司機段某。
段某介紹,9日晚8時許,他在漢陽大道某酒店飲酒後駕車,剛上路便被交警查獲。段某稱,他知道酒後不能開車,給朋友打電話讓他們來代駕,但朋友正在牌桌上,來不了,只好硬著頭皮開車。
經查,段某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461ml/mg,是醉駕標准的近6倍。醒酒中心的醫務人員告訴記者,段某被送來時,情緒十分激動,對其身體初步檢查後,醒酒中心給他注射了醒酒藥物,他纔平靜下來。
段某酒醒後得知酒精濃度的數據,頓感後怕:『幸虧交警發現及時,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醉駕司機被『約束醒酒』
酒後駕駛被查是不是都將送往醒酒中心?
市公安交管局事故處有關負責人稱,只有那些達到醉酒標准(每百毫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且被查處時,理智不清楚,不配合辦案、甚至鬧事的司機,纔被要求送往醒酒中心『約束醒酒』。
司機醉駕被查後,將根據其醉酒狀態決定是否送往醒酒中心。一般情況下,交警將用警車護送;醉駕人如果醉態嚴重,醫院將出動救護車到現場接人。
據了解,今年1-10月,全市共查處酒後違法2000餘起,其中醉酒駕駛300餘起,共暫扣駕駛證1800餘本,吊銷駕駛證100餘本,行政拘留200餘人。
醒酒中心杜絕『逃單』
目前,交管部門處理醉駕司機,往往是暫扣其駕駛證,讓醉駕司機回家自行醒酒後,再來交管部門接收處罰。因為醉酒駕駛人必須行拘15天,很多醉駕司機回家後,不再來交管部門接受處罰而『逃單』。
『設立醒酒中心後可以杜絕這一現象。』市公安交管局事故處負責人稱,醉駕人如果拒不接受查處,將被強制送往醒酒中心,待其酒醒後再送往拘留所;如果當場願意認罰,則直接送往拘留所。
交管部門稱,設立醒酒中心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醉駕人的安全。從醫學角度講,醉酒人員發生死亡的比例較高,但目前基層交管部門缺乏專門的約束場所和手段,更沒有專業的醒酒治療人員和設施。
『醒酒費』最高近2000
醉駕司機被送往醒酒中心後,還得掏一筆『醒酒費』。
醒酒中心介紹,『醒酒費』一般由三部分組成:救護車運送費,治療費,床位費。初步估算,『醒酒費』最低得300元,高的可能近2000元,『買一瓶茅臺綽綽有餘』。
這些『醒酒費』還不包括抽血檢測醉酒程度的檢驗費500元。
醒酒中心看上去很『專業』
交管部門設在漢陽醫院的醒酒中心,看上去很『專業』。
漢陽醫院設置了專門的場地,配備了必要的醫療救護設備。醒酒中心集約束、醒酒、治療於一體,在對當事人實施醒酒的同時,進行必要的醫療性保護和救治。
記者看到,每間醒酒房只能接收一名醉駕人,醒酒房內配置了衛生間,還安裝了『電子眼』,記錄醉駕人的行為及醫護人員的治療情況。對行為不能自制的醉駕人,醒酒中心配有專業的約束繩帶,對身體不會產生傷害。
【法律鏈接】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88號)
第三十七條違法嫌疑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可以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屬單位或者家屬將其領回看管。對行為舉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進行約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銬等警械。
約束過程中,應當注意監護。確認醉酒人酒醒後,應當立即解除約束,並進行詢問。約束時間不計算在詢問查證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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