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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火災現場,消防隊員登高滅火。 |
上海『11·15』特大火災事故,再次引發人們對高樓火災搶救和疏散等難題的關注。
據了解,我國現有高層建築162000多棟,其中超過100米的超高層建築就有1500餘棟。專家呼吁,要盡快從代價慘重的重特大火災中吸取教訓。
大火為何總燒在修在建工程?
據調查,上海膠州路失火的高層住宅,正在進行外牆節能保溫改造。
記者發現,近年來的建築物大火,大多都發生在在建或在修工程:11月13日失火的清華學堂,正在修繕;去年失火的央視配樓,也在建設中;去年4月南京中環廣場的大火,起火原因更與此次上海的大火有相似之處——由電焊焊渣引發。
據統計,高層建築施工中發生的火災佔整個高層建築火災的85%以上。
為什麼火災多發生於在修在建工程?原因在於,臨時建築物往往布局混亂、施工材料管理失當、消防安全意識薄弱,尤其在建建築工程中易燃物極多,一旦起火,燃燒猛烈、蔓延迅速,易形成立體火災。
進入膠州路失火大樓勘查的一名消防專家告訴記者,當時,該棟大樓猶如『爐膛』一般『立體燃燒』,底層民居的可燃物均已燃盡。這種火災,建築的火災荷載、高度、火場需要的供水,都遠遠超出現有的消防條件。
專家說,在建建築工程一般沒有自動報警與水噴淋系統,絕大多數也沒有設置臨時供水豎管。火災發生後,建築沒有防火分區,沒有卷簾、防火門等分隔設施,難以控制迅猛發展的火勢。
有消防專家建議,類似膠州路這種修繕工程,應設立『臨時專職消防員』,在樓頂或地面隨時觀望,一有情況,立即打開水閥,架設水槍滅火。
舉高消防車是『生力軍』還是『裝備秀』?
在高層建築火災現場,只有足夠高度的舉高消防車纔能有效使用水槍。國內不少地方近年紛紛進口或擬進口舉高車。
但專家認為,裝備『長高』的速度遠遠跟不上樓宇『長高』的速度,5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還應立足於建築消防設施自身,立足於自救。
據介紹,超過68米的舉高車,費用就達到1000多萬元;100米左右的,費用達到2000多萬元。事實上,這類舉高車由於自身過重、過長、過高,在高樓林立的城市,常常無法拐彎、無法停車,甚至不能進入小區。
一名消防專家告訴記者,某地進行一場消防演習,進口舉高車經過在市區路面的兩個半小時折騰,纔到達火災現場。大型舉高車出動,甚至需要一輛車先跑一趟偵查路線,纔能動身。因為出動不便,不少城市的舉高車甚至從未參加實戰。
據記者了解,消防專業人士以及專家普遍都認為舉高車不應盲目進口。『攀高』應該考慮國內的城市實際使用需要,合理配置。在裝備更新之外,更應該關注的是裝備和人員的合理科學配置。
專家建議,一些特大型城市,應該考慮更加科學地配置消防人力物力。比如,在高樓密集的區域,站點的設置密集度就應該高於國家標准。各地也應該按照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提供更加合理的消防配置:在化工企業多的地方,應該多配置滅油滅火的裝備;在高層建築雲集的區域,則多安排舉高車、雲梯等。
高樓火災疏散,能否有條件使用電梯?
既有的消防知識強調,火災中不能使用電梯。然而,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的專家卻認為,『火災發生後,電梯不是絕對不能用,美國「9·11」事件中,大多數人員是通過電梯逃生的。』
該所2006年就開展了火災中利用電梯疏散人群的研究。事實上,在國內外高層建築火災中,利用電梯成功疏散的案例不少。
近幾年,隨著電梯及消防技術水平不斷發展,利用電梯進行疏散已經成為可能。美國2009年新發布的《生命安全規范》(NFPA101—2009)的附錄B中,就新添加了一條說明:『在火災情況下,可以有條件地使用電梯』。
專家建議,應盡快完善技術條件,使相關研究成果得以實踐。有關行政法規及條令中關於『禁止火災中使用電梯』的規定也應改為『有條件使用電梯疏散』,並向大眾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