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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寧12月4日電(記者梁娟)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最近代表一名車禍中死亡的『無名氏』男子的親屬,向肇事司機陳某及兩家保險公司索賠獲得總額25萬餘元的賠償。交通事故中死亡的無名氏獲賠,這在全省尚屬首例。
2010年7月9日,為避免車禍中『無名氏』死者的民事權益失去法律保護,西安市長安區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共同簽訂《關於辦理交通肇事案件無名氏被害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暫行辦法》,這個案件是首例成功判例。
『無名氏』死者的賠償金由民政局專項管理,至少保存5年,5年後仍無人認領的,款項可以轉入社會救濟基金賬戶,超過5年前來認領的,由民政局從賬戶中調劑資金支付。『無名氏』親屬如對賠償金額等有異議,還可以依法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記者3日從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陝西省隴縣最近也制定了《關於身份不明人員遭受刑事犯罪致死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暫行規定》,其中民政部門可作為遇難身份不明人員的代理『親屬』,為死者維權。並將『無名氏』維權范圍,擴大到所有刑事案件中遇難的『無名氏』。而且近日隴縣人民法院據此先後對兩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進行了宣判,縣民政局作為受害者的代理『親人』,為兩名『無名氏』索賠獲得總計16萬餘元的賠償。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杜發全說,全國在維護交通肇事中死亡的『無名氏』權益方面的個案不少,但是由公安、檢察院和法院聯合民政部門建立完善的制度和長效機制的還較少見。這種司法創新為維護『無名氏』受害者權益提供了司法依據。
記者調查發現,在中國各地的司法實踐中,由民政部門代替『無名氏』維權的案例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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