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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因一樓住戶拒不配合,致使樓內生鏽的自來水管道無法改造,樓上18戶居民不能正常用水。幾經協調未果後,一樓住戶被鄰居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本市和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趙某等18名原告與被告張某夫婦均為本市和平區一棟老居民樓的住戶。該樓門共7層,張某夫婦住在一樓,18名原告分別住在2至7層。據原告訴稱,該樓鑄鐵自來水管道由於年久失修,內部生鏽腐蝕導致自來水無法向樓上運輸,自2007年開始,水壓嚴重不足,水質發黃有雜質。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後,自2008年開始對此片老樓進行自來水管道改造,但在對原告居住的樓門進行改造時,由於管道必須從張某室內經過,而張某夫婦拒不配合改造工作的進行,致使18名原告家中至今仍然無法正常用水。
為維護合法權益,趙某等18位住戶訴至法院,要求張某夫婦配合供水部門對該樓門進行自來水入戶改造,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妨礙管道改造工程的進行。
上午9時,庭審正式開始。針對原告方提出的訴求,被告張某的妻子朱某表示,居委會確實找其協調過,但是並沒有說自來水管道必須要換,而是說可換可不換。另外,換水管必然涉及破壞地面,其與原告方對修復補償費的數額存有較大分歧。上午10時,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記者孫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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