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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一名男子在熱心人的張羅下,與一名婦女相親。在初次見面後,他就提出要與對方『住一夜』。被拒絕後,他竟然想強奸對方。12月3日,該男子被桂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38歲的莫某是桂平市下灣鎮人,妻子在早些年因病死亡。他後來對外發話,想找個合適的人結婚。熱心的鄰居紛紛幫他物色對象。今年9月3日,在鄰居的熱心牽線下,桂平市麻垌鎮46歲的寡婦陳某,與媒人一起坐客車到桂平市,與莫某一起會面。在一起吃中午飯時,兩人都能談得來,都對對方有意。
吃完飯後,莫某就邀請陳某到他家看看。大家一起乘車到了下灣鎮莫某的家。兩人在談話中,莫某就提出要陳某在他家住夜。陳某就說:『我剛認識你,不同你住。』看到住夜的要求被拒絕,莫某就對她動手動腳。牽線人見到這種情況,攔了幾次纔攔住。
看見對方老是動色心,陳某提出要回家,並叫莫某給她幾元錢車費回去。莫某卻一定要她住夜,否則沒有錢給。陳某就問媒人給,媒人則認為,她是幫莫某做媒的,要給錢也是莫某給。連回家的車費都不得,陳某就坐在莫家的門口哭。在媒人的責備下,莫某纔同意用摩托車送陳某回去。
莫某在搭陳某到半路時,強行將她拉到路邊的荔枝樹林裡脫去衣褲,想強奸她。因為當時有幾個學生放學經過,他強奸未遂。掙脫狼爪後,陳某就坐在村口的一家藥店門口哭,莫某也在旁邊。
本想再找一個歸宿,沒想到卻遇上了莫某這樣的角色,還險些被奸污,陳某又氣又憤,當天就折回下灣派出所報了案。莫某被抓獲後,承認了強奸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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