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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哈爾濱12月11日電(記者高星)記者從哈爾濱市城管局了解到,為減輕城市環境污染,杜絕街道『雪泥』現象,哈爾濱市在加強清冰雪能力的同時嚴格限制融雪劑使用,要求降雪後使用融雪劑須實行會商制度,必要時協調駐當地部隊參戰清冰雪。
據介紹,哈爾濱市今冬融雪劑使用要嚴格執行《哈爾濱市融雪劑使用管理制度》:氣溫為-25℃至-35℃時,每平方米路面最多撒融雪劑50-70克,用量將視雪量大小、溫度低高依次遞減。融雪劑由市清雪辦統一采購,根據作業任務量發放,必須使用機械撒布,嚴禁在城市步行街區、休閑廣場、旅游景點、公園、單位及居民庭院范圍內使用。
哈爾濱市日前公布《2010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哈爾濱市清冰雪工作方案》,規定對城市交通影響較大的坡路和橋涵,在降雪後應立即撒布融雪劑,使用機械邊下邊清,保證交通順暢和街路環境潔淨,以杜絕發生『雪泥』現象。
據了解,我國北方城市2000年首次使用融雪劑,現已成為北方城市冬季清冰雪的重要手段。然而,大范圍、多頻次使用融雪劑,不僅會破壞城市綠色植物、腐蝕路面及汽車輪胎,還會對空氣、地下水造成污染,影響市民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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